内 设 机 构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本所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对本所年中、年末工作检查、总结;负责卫生监督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承办文电、机要、文书档案归档和保管;负责报刊收发、总务后勤、来人来访接待、安全保卫,会议组织等项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所财务管理,现金收支,日常财务运作,公用财务计划,采购、保管、使用固定财产的管理;承担纪检、监察、人事、工资、计划生育、工会、红会等项工作。


(二)场所监督科

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产品抽查与送检,及时报告抽检结果。同时负责外埠健康相关产品的索证、审查、登记、备案。审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内容;对食品及其它健康相关产品实施现场检查,依据违法情节进行立案调查和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放射性同位
素,放射线装置的卫生监督管理和辖区内工矿、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市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负责民用建筑、装饰材料放射性物质的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健康相关场所卫生学评价,相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承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本所交付的其他市场产品、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三)执业监督科

受理应由市卫生局审批的医疗、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的执业许可申请,承办执业许可证件的发放;负责对市区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母婴保健机构的执业监督,查处无证行医和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办理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
消毒监督;承担重大医院感染事故,输血感染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实施现场控制措施和执行处罚决定。


(四)综合监督科

承办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受理和证件发放手续;审查发放健康相关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负责卫生监督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上报;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卫生法规咨询。


(五)稽查科

负责重大和跨地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合议;听证、告知、文书送达、提出意见、执行行政控制措施和处罚决定;负责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稽查;受理辖区内卫生执法行为和违法事件的投诉、举报及查处;负责对本所执法文书完整性、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处罚意见的公正性进行审

 



主办: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承办:张家界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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