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局(张家界市知识产权局)
职 能 配 置
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增加专利管理及协调统筹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职能。
(二)划入的职能
将原市计划委员会拟定全市民用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
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的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的
职能,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三)下放的职能
1、由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中一般项目的评选、论证、评议、
承担单位的选择、项目的管理、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2、将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的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交给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
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