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张国土资告字〔2008〕10号
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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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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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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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面 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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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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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让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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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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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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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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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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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密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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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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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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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黎坪办事处白羊坡(原水泥厂生产区、生活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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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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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可兼容休闲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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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居住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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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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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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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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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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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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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出让起始价4300万元,其中房产价格为500万元,土地价格为3800万元(其中
道路面积3.821亩,按12万元/亩计算)。2. 成交价超过起始价的部分为土地增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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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既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报名情况,在2008年7月31日下午5时确定该宗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有效报名人数达3家或3家以上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家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11日至7月31日(工作日),到张家界市国土资源交易大厅获取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11日上午8时至7月31日上午10时(工作日),到张家界市国土资源交易大厅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上午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3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08年8月8日上午10时18分,拍卖地点: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六楼大会议室。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2008年8月1日至8月11日上午10时整,挂牌地点:张家界市国土资源交易大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44-829273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王小姐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