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桑公路桑植城区段(贺龙大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界市建设局批准,受桑植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现就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桑植县澧源镇
2、工程名称:张桑公路桑植城区段(贺龙大道)工程。
3、工 期: 400 天。
4、建设资金: 自筹 。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张桑公路桑植城区段(贺龙大道)工程设计图纸中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造价约 900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施工招标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捌拾万元。
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入招标代理公司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子午路分理处,帐号:09412308092001 )。投标申请人凭上述汇款凭证原件报名,否则不接受报名。招标代理公司将在确定入围投标人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应具有壹级资质等级且自2005年元月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经历(证明资料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由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建造师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帐户,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载明款项内容为“张桑公路桑植城区段(贺龙大道)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到桑植县新天宾馆403房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 6 月 3 日至2008年 6 月 8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资格预审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件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五日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交1000万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资审未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或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将在资审结束或公示期满十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的,此信用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转入招标人帐户。
4、招标人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及时向所有投标申请人公布。
招标人:桑植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志武 联系电话:13974476786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744-8200718 13707441508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