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和市委、市政府城市面貌“三年有改观、五年大变样”的重大决策,逐步解决永定城区低收入居民住房基本需求,市政府决定,2008年主导建设民安家园(二期)、民旺家园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现将招商方案公告如下:一、建设地址、规模和方式(一)建设地址1、民安家园(二期),位于西溪坪办事处打鼓台。2、民旺家园,位于官黎坪办事处蒿子岗。(二)建设规模1、民安家园(二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0亩(含道路)。2、民旺家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1亩(含道路)。(三)建设方式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的建设模式,具体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牵头并组织实施。二、规划技术主要控制指标1、民安家园(二期)。建筑密度<27 %,容积率≤2.5,建筑高度<51 米,日照间距冬至日不少于2小时,绿地率>40%。住房户型面积<70 m2。2、民旺家园。参照民安家园规划技术指标执行。三、供地方式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提供的入选企业名单,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划拨到入选企业名下。四、优惠政策根据国发〔2007〕24号和湘政发〔2007〕30号文件规定:土地行政划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小区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承担。五、房屋销售1、购房对象必须经房管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审核公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对象。2、销售方式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凭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核准通知单办理售房手续。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若有剩余,由政府按核准的价格回购。3、销售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房管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核定,其利润不高于3%。六、招商方式采取公开招商、择优选商的方式,面向全国,选择诚实守信、实力雄厚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开发建设。七、报名条件1、原则上具备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以上和5万m2房地产开发业绩的企业。2、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3、报名时在指定银行专户存储拆迁费,专户存储拆迁费分别为:1、民安家园(二期)项目的拆迁费不低于3500万元;2、民旺家园项目的拆迁费不低于4600万元。八、报名必备资料1、书面申请(打印);2、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开发业绩及无不良记录有效证件;5、到指定专户银行存储所报项目资本金有效证件。九、评选方法 在满足上述报名条件的前提下,由住房(建设)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实力、报名顺序、资金多少确定开发单位。报名截止日期内若只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条件,该企业即被选定为开发建设单位。以上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在合同中载明。十、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08年3月24日-3月28日;报名地点: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房建科。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