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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打捆招标公告
日期:2007-09-07   阅读:   来源:张家界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

   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招[2007]350号)文件精神,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以项目和土地打捆招标方式向国内实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

二、招标编号:BCZB2007016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10000㎡,框架九层,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500万元,工程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拨款及招标人出让旧院收入,部分已落实。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含地面建筑、附着物房产部分)起始价为人民币1048万元。

四、招标范围: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施工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范围为国土部门核定的范围(含地面建筑、附着物房产部分)。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投标

证金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07-04

永定城区大桥路

4525.5

商业

办公

按土地现状出让

商业40

办公50

1048

300万元

起始价1048万元不含税费、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起始价中土地部分价格为438万元,成交价超过起始价的部分为土地增值价款。

六、投标保证金: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施工招标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将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含地面建筑、附着物房产部分)招标投标保证金叁佰万元整由投标申请人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申请人凭上述汇款凭证原件前往报名,否则报名不予接受。招标人在确定入围投标人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拟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资质为贰级或贰级以上,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八、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九、报名条件及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和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含地面建筑、附着物房产部分)招标投标保证金应分别汇款,并分别载明款项内容为“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和“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保证金”)到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紫舞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0797日至2007914(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资格预审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十、评标办法:“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按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审后按投标报价从低至高进行排序;“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由招标人公布起始价,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和“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旧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投标人排序经量化得分后乘以各占的50%权数合计最终得分按从高至低确定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公示。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件报名;

2、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号:4300152007405000216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财政局国库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南庄坪分理处

   43001530074050000626

3、本项目将由招标人联合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及时向所有投标申请人公布。

 

联系方式:

人: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

          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

  人: 陈先生  周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37449898   13907442855  13574449199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0744-2118268   13974490027        

 

00七年九月六日 
 
                                责任编辑:XW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