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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张家界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的通知
日期:2008-11-13   阅读:   来源:   作者:

各区、县,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社科学术团体(学会、协会、研究会、县社科联):

    为奖励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或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按照市委、市政府颁布的《张家界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张办发〔2005〕14号文件)规定,举办全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评奖。

    (一)评奖性质:张家界市哲学社会科学奖,属张家界市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由市委、市政府颁发。主要奖项﹕ 一、二、三等奖,佳作奖,组织奖。

    (二)评奖原则和程序:张家界市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评审委员会终审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程序产生获奖者。

    (三)评奖范围:凡享有公民权利、在张家界市工作,于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的、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创新、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论文或著作,均可申请参评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申报时间:2008年11月12日至12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受理:

    市直及驻张单位:报送市社科联办公室:联系人:田艳     联系电话:8234494

    各区,县报送所在地宣传部,慈利县报送县社科联。

    永定区委宣传部:联系人:张宏兵  联系电话:8596063

    武陵源区委宣传部:联系人:田洪曼 联系电话:5618009

    桑植县委宣传部:联系人:王成均  联系电话:6222874

    慈利县社科联:联系人:万彦利   联系电话:3234295

    申报表在受理单位领取,可复印翻印。

    申报费﹕论文、调研报告每件30元,著作每件60元,由受理单位收取。


中 共 张 家 界 市 委 宣 传 部

张家界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

张家界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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