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根据张家界商业集团总公司《关于申请远洋宾馆评定三星级饭店的报告》的请求,张家界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张家界商业集团总公司所属远洋宾馆达到三星级饭店标准的要求,批准为三星级饭店,现予公告。
张家界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