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党组织: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组织部组电明字〔2008〕24号和省委组织部湘组办电〔2008〕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党员自愿一次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市直机关工委代收,交市委组织部代转。市直机关工委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党费收缴专用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上报市直机关工委的同时,请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金额、党员基本情况一并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2、对于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应予尊重和鼓励。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员党费捐款的接受、登记、转交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保证党费捐款尽早转交到地震灾区。对事迹比较突出的党员,可在当地进行宣传。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44-8222246。传真:0744-8222246。联系人:游建辉。(交款人先去市农行紫舞中路支行“特殊党费”窗口交纳,然后凭银行收据来工委换取“特殊党费”收据,如果是单位同一交纳的,请附具体党员名单。)
中共张家界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