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人发[2008]23号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选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二周年并考核合格的,今年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可以加2分,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时间:组织、人事部门分配到工作单位之日至2008年6月30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8日前到各区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办理申报手续,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加分,并在张家界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选拔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分申报表》
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事局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选拔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分申报表
报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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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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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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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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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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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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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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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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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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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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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选调、选拔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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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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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拔) 或参加“三支一扶”的时 间、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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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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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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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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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组织或人事部门呈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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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审 查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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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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