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公安厅湘人发[2006]133号《关于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主要来源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公安局、桑植县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的部分职位及专业要求和分配去向调整如下:
一、市公安局巡特警1职位的17个招考计划调整为:
1、12个计划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
2、5个计划设定为213巡特警3职位,专业不限,面向社会考试录用;
3、若巡特警1的12个计划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计划相应调整到巡特警3职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
201、202、213巡特警、203法医、204痕迹检验职位的26个招考计划,录用后分配到永定区、武陵源区分局工作。
二、桑植县公安局警察1职位的9个招考计划调整为:
1、6个计划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
2、3个计划设定为204警察3职位,专业不限,面向社会考试录用;
3、年龄27周岁以下;
4、若警察1的6个计划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计划相应调整到警察3职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
特此通知
张家界市人事局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附:市公安局巡特警1职位、桑植县公安局警察1职位考试录用计划与职位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