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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信息
第29期
【基层动态】
武陵源评选“十佳文明公民”
最近,武陵源区委出台了《武陵源区“十佳文明公民”评选和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十佳文明公民”是武陵源区授予在公民道德建设中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表现优秀的武陵源公民的荣誉称号。每次评选10位公民,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每位获奖者奖金数额为6000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打造武陵源人文精神,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着力打造“文明武陵源”,武陵源区委决定开展评选“十佳文明公民”活动。“十佳文明公民”评选对象为武陵源区常住的城镇居民、农村村民、在校学生及有武陵源区临时户籍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包括国家公职人员。《武陵源区“十佳文明公民”评选和奖励办法》规定,凡在以下五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均可参与“十佳文明公民”的评选,一是爱国守法好,二是明礼诚信好,三是团结友善好,四是勤俭自强好,五是敬业奉献好,其中缺一不可。
(武陵源区委传部 胡少丛)
报:省委宣传部、市委常委、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
发:各区县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战线各单位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张家界军分区政治部、市旅游局、张管处
中共张家界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5年6月29日印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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