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总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作出了一系列得民心、顺民意的重大决策。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又及时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呢?这中间有一个重要的背景,就是较长时间以来,城乡发展不协调的矛盾日益凸现,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这些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突出,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严重地制约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这是需要理解的时代背景。同时,怎么样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有一个基本的方略,就是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里面就明确地指出,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这个基本方略有什么内容?核心是两句话: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两个推进”,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讨论时,不少同志都谈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战略布局中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强调建设新农村,并不是要忽视城镇化,放慢城镇化,更不是要否定城镇化,而是为了更好、更健康、更扎实地推进城镇化。 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要解决“三农”问题,一方面是要加快城镇化进程,让更多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来;另一方面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农村人口都转移到城镇来,特别是我们国家的人口基数很大,哪怕是很小比例的人口还留在农村,也是上亿的人口,农村还是需要建设,需要按照和城市大体相同的标准来建设,这就是现在的推进新农村建设。或者说,一方面今后大量的农村人口要逐步转移到城市来,另一方面农村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口的生活条件要改善。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的内容。同时,新农村建设搞好了,也有利于扩大内需,为城镇化顺利推进,创造更多的条件。新农村建设搞好了,也能有力地支持城镇化。因此,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城乡新秩序,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统筹城乡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城乡一体化。具体怎么样来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这有很多工作要做。这里我想提四个方面的意见,一个是供我们学习讨论,同时看能不能作一些试点,为全国全省的新农村建设作一些探索,作一点贡献。 一、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中央今年1号文件讲到了要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政策,关键是怎样落实好这些政策,有一些具体的办法才行。现在在农村的一些地方,面貌变化得很小,几十年山河依旧,有的甚至还不如以前。什么原因?我就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农村人口增长过多。地还是那些地,新开垦的地增加不了多少。农业科学技术提高了,这是肯定的,但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赶不上人口的增长。和城市特别是工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相比相差甚远。那么,农村的面貌要改变,自然是非常困难的。这就给了我们一个思路,建设新农村,国家和各级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会改变一些面貌,这是肯定无疑的。我们也要落实好中央的各项支持农村的政策。但是根本的出路还是要减少农村人口。我们现在讲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还是要增加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让他们富起来。怎样才能够缩小收人差距呢?我总是在考虑,如果现在的农民人口数量不减少,仍然是缩小不了的,而且差距还会越来越大。因为他们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就是那么多。我不主张增加多少耕地,你还得保护生态。地球只有这么大,我们中国的国土面积只有那么大,你不可能去侵略扩张。怎么办?那还是要把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里面来。当然,到城市里来了以后,他们还得吃饭。但是,他们的生产资料的利用效率提高了。可以开辟一些新的产业、就业门路、就业岗位,而且城市的生产资料集约率要高多了。农村居住分散,对土地的利用率是很低的。不光是土地的问题,还有供水、供电、供气这些基础设施,就是我们讲的公共服务这一块,城市里面的效率高得多。所以,最根本的还在于把农民转移出来。我们过去有一句话,叫做“致富农民,关键是要减少农民”。我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同样要坚持这个思路和方针,去加快推进城镇化。 同志们还可以看一看,分析一下,我们国家现在农村中富裕的地方在哪里?我想绝对不是占有土地资源多的地方。一定是在城市郊区,或者是土地资源很少的地方,逼得他们外出进城务工,想方设法致富。大家都到江浙考察过。温州市的人均耕地不到三分,逼得他们到全世界去谋生。湖南比较典型的实例就是邵东,邵东的人均占有耕地也是很少的。因为人多地少,结果造就了一批农民企业家到全国各地去发展。当然,我们张家界的人均耕地也很少,那就更得下决心把农民转移出来。怎么富呢?新农村建设,把这些人都留在农村里面,即使把道路修得再好,每家每户都通水通电,就能够富起来?发展产业,我赞成,但产业发展是需要基础的。一亩田产一吨粮,也只卖到1000多块钱。所以,转移农村劳动力是最根本的出路。 现在的问题是城乡劳动者就业不平等,这就需要来认真地对待。对农民工进城还存在不少的歧视,有的是政策歧视。第一个是就业的机会不平等。有很多的岗位,就只安排城镇的待业人员,或者是下岗职工,明确地排斥农村劳动力。我印象很深的就是过去永定区整治城区“慢慢游”,当时就把属于农村户口的那些车主退回去,统统不管。现在看来,这都是歧视。为什么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呢?我承认农民有点耕地,和城有点差别,但不是主要的。还有我在会上多次反对的,现在看来有些好转了,就是退伍军人就业问题。农村的退伍兵,谁都不管,城镇的退伍兵,就得安排工作。这就是歧视,不平等嘛。不是一样当的兵吗?不在一个班里面吗?说不定农村兵还立功了的,表现好些,还当班长呢。还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城镇里面的,虽然现在都不管了,但是几乎每天都有人在找关系,找我的从来没有一个农民,说是要给他们的孩子安排工作,找我的都是城市里面和机关单位的,说他们的孩子毕业几年了,还没有安排工作,需要就业。农民的孩子怎么办?谁去管呢?这是就业机会的不平等。有的还设立限制,划定一个范围,把就业机会留给城镇或者在机关工作的人的子女,把广大的农村孩子排除在外。第二个是工资标准不平等。大家都讲到,城乡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差别很大,有的甚至差几倍。《劳动法》讲同工同酬,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不光是不能同工同酬,而且还有这种怪现象。干事的农村进城劳动人员比不干事的城镇原来的职工收入低多了。有些不干事的,每年还拿上万元。这不合理嘛。临时工大部分都是农村人员,哪有这个道理。这是非改变不可的。劳动者在劳动面前人人平等,同工同酬,这是最基本的原则。第三个是工资的兑付也不平等。往往拿不到钱的就是那些农民工。农民工干的活儿都是累的脏的,收入本来就不多,还拿不到。所以说,要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政策,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但如果做不到这一条,那就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我们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要努力解决这个问题。 现在国家增加投入,尤其增加对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从政策导向上面一定要注意,不要影响了城镇化,不要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我们现在很多单位都提出来,城市支持农村,没有这个能力。其实我觉得城市里的每个单位都有这个能力。就看你怎么理解,看抱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比如,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面,谁都可以有所作为,包括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介绍十个农民工进城要比解决一个城市人口就业简单容易。因为农民工进城,他们不会要求当公务员,或是要进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拿“铁饭碗”。在这方面,我们大家都可以有所作为,都可以帮得上他们。要讲支持,我认为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来,这是对新农村建设最大的支持。 当然,要转移农村劳动力,必须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这是一个关键。今年春节期间,我陪省军区郑治栋司令员到永定区冶炼厂去慰问职工。有一个职工讲到他的两个孩子去广东打工,几年没有回来了。为什么不回来呢?没有路费。我就问他在广州打什么工?一个月挣多少钱?据他介绍,在广州一个月才拿500元钱。这在当地是很低的。干什么工作呢?给人家喂鸽子。我就问他为什么不去干点别的事,不到哪个工厂打工。他说,没有文化。所以说,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要加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扩大“阳光工程”的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增强他们进城就业的能力。 二、取消城乡分割的政策法规,鼓励进城农民在城镇落户 在城市就业和在城镇落户是两回事。首先是要争取让农村的劳动力到城镇来就业,在这个基础上,要鼓励他们落户。落户的好处在于他们世世代代成了城里人,不再回去了。不然的话,他们还是不稳定。如果是落了户,多数的就能够稳定下来。凡是能够在城市里落户的,还是要鼓励他们落户,这样才能够更加稳定这个关系。 首先是要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我们国家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实行农村的农业人口和城镇的非农业人口两种户籍制度。这就使城乡之问的生产要素不能够自由流动,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面,造成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权利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加剧了城乡结构的失衡。所以,中央今年的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里面就强调要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现在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方针是多予、少取、放活。中央强调重点是多予,这是非常正确的。在现阶段,少取似乎是不存在了,不向农民收取任何税费了。多予,这些年确确实实可以感受到国家增加了对农村的投入。但是从长远看,可能更为重要的是放活。当年的农村改革,我们也是讲靠政策,靠科技。政策上面调整了农产品收购价格,使农民得到实惠。但是现在仔细回忆和认真总结的话,最主要的是生产关系做了调整,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比国家给的恐旧更为重要。今后新农村建设还是要在放活上面做文章。要把农民彻底地解放出来。我认为,只要在城市里有固定居所、固定的职业和固定的收入的,就应该让他们到城市里落户。对外面的有所限制,我赞成。像武陵源,军地坪只有那么大,没有一点门槛,别的地方农村人口都拥进来,承受不了。但是武陵源自己个乡镇的农民应该不受限制,应该鼓励,可以放开一点。那么我们永定,首先是对永定区的农民放开,然后再对其他地方放开。这是户籍制度要改革,只要农民有这个意愿,都让他们在城里落户。 其次是生育政策要调整。现行的生育政策不利于城镇化发展。农村的生育政策和城市的生育政策不一致。武陵源就出现这种情况,“农转非”的要求“非转农”。因为农村居民可以多生一个孩子。武陵源的4万多人口按道理讲全部可以“农转非”,就是因为生育政策的差异,农民才不愿意。而这正是影响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因素。越是落后的地方,生育得就越多。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是去年开始实施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持政策。这也不利于鼓励农民进城。在我们市里,城区能不能也这样做?就跟农民土地三十年承包期不变一样的。既然你到了城市里来,办了城市户口,城市里的弱势群体、贫困户计划生育了,国家也应该奖励,也应该给予补助。要使城乡一体化,政策也应该一体化。这是生育政策要调整。 第三个是农民进城人员的子女上学、受教育的问题。首先应该是享受城镇居民子女接受教育的同等权利。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就是从今年开始的,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的课本和寄宿的生活费补助。这个问题就非常突出了。还不讲是进城的,就是郊区都不行。这是严重不合理的。 三、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让进城的农民同时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实际上,现在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享受国家的政策性补助要多得多。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全体人们共同创造的,应该共同来享受。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是居民。应该是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而现在这方面差别很大。我想借用一个词,对外商企业、外资企业,给他们“国民待遇”。是不是对农民工给他们“国民待遇”才行。最大的差别就是养老保险。农村进来的,因为临时性很强,就没有养老保险。再一个是“低保”,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人口就不管。农村现在实行是民政救济扶贫。应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个是医疗保险。农民进城以后,医疗保险现在也是分割的。职工有医疗保险,但是农民就只能是合作医疗。这就不合理。城乡终究要把它统一起来。因为如果实行两种医疗保险制度,那就不利农民进城。一方面是农民进城医疗保险没有保障,另一方面是农民合作医疗也没有了。只要是居民,都应该有一个医疗保险。应该实行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不然,农民就不愿进城。 四、尊重公民的社会地位,维护进城农民的政治权益 农民进城以后,不管他转不转户口,都应该是城镇居民,都应该是我们国家的公民。公民的身份确认以后,他的公民的政治权益就要相应地得到保障,不应该被忽视,被忘记,或者受到侵害。比如,入党、入团、加人工会组织。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现在,我觉得我们的思路有些不是很对的。先进性教育期间,我们花多少的精力,去找那些进城务工的流动党员,给他们寄资料,发信息。这当然体现了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作为农村党组织这是做得好的。但是我就在想,城市里的党组织为什么不去主动找这些党员?就是因为分割造成的。这不对。讲一个很浅显的例子。部队的党组织关系是很健全的,农村党员一入伍,马上就转组织关系,为什么农村党员到城里打工就不转组织关系?我们在党校学习,哪怕是一个月半个月,也得转一个临时组织关系。为什么农村党员进城半年或三个月就不能转组织关系呢?还是对他们不重视。这是一个不合理的。第二个是工会。前不久湖南卫视报道了一则消息,说的是湘西自治州一个县,建立了湖南首家外出务工人员的工会组织。热热闹闹送他们到沿海去打工。建立工会组织,这当然比没有的好。关心他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也不是个办法。应该是在当地加入工会,应该是属地管理。为什么千里之外搞一个工会组织?这说明我们城市的工会工作没有做好。第二,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问题。这是公民应有的权利,但实际上现在也没得到保证。我就不知道有没有进城农民工当党代表、人大代表的。这说明也没有跟上。我有同样一个道理,那就是部队的户口也不在这里,为什么他们又能当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呢?今后我们要注意,在入党、入团、加入工会,在他们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些方面,都要考虑农村进城的劳动力。要一视同仁,保证他们的公民政治权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完全实现城乡一体化,或者说是要全面地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任务,至少需要50年。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要看到它的艰巨性,但是也不能够没有紧迫感,以致放松当前的工作。所以,我们在“十一五”期问启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就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化。这个任务是很重的,但是体现了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心。在这个过程中,要比过去更加重视城镇化,城镇化的进度要更快。 (根据录音整理,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