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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在实处


2006年10月28日  源自:张家界通讯 作者: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卢建国 阅读:
    荣辱观是道德观和人生观的重要内容,它集中体现一个社会对特定思想行为的价值取向,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情感,也是重要的道德评价标准。何为荣、何为辱?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乃至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理解。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思想深刻,囊括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它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有机统一,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帮助人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当前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关键是要把这种教育落到实处,不断地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一要落实到舆论平台上。舆论是旗帜,是方向。社会舆论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荣辱,社会大众就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荣辱观。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就必须通过社会主义舆论平台,
大力宣扬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抵制不良思潮的影响,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价值判断教育人和影响人。荣辱的核心是道德问题。要通过舆论平台,旗帜鲜明地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道德,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文化素质,提高明辨是非和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体现在道德实践里。道德的实践是人类精神和行为的自律。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从他律向自律发展。社会公民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完善自身的品德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
观教育的内在要求。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就要把社会主义关于荣辱的价值判断,渗透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渗透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深化通过社会公民对道德品质、价值判断标准的内省式认识和全面理解,使其道德品质在不断自我体悟中得到提升,逐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价值标准的荣辱意识。
    三要贯彻到各类教育过程中。终身接受教育,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特点,也是社会公民生活的重要内容,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社会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形成“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就必须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判断贯穿到各类教育当中,贯穿到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当中,让社会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在知识汪洋中摄取营养的同时,逐步树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是人生的最高荣誉。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要懂知荣知耻之理。现实生活中,荣耻共存,有荣必有耻,有耻必有荣。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要让人们在荣耻共存中明确地认识到什么是荣,什么是耻。人们总是喜欢荣誉、追求荣誉,而美好的东西总是与丑陋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的,荣誉也总是与耻辱相联系而产生的。知道为荣同然重要,知道何为耻更是难得。孔子早就提出“行已有耻”的思想,认为人不可无耻。知耻者,就能认识到道德行为的过失,避免再步后尘,从而走出耻辱的阴影;知耻者,就能激发起进取心,争取荣誉。所以说,知耻者,近乎勇,有了耻辱心,就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社会行为,保持人格尊严,就能产生自制力,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要做明理明法之人。剥削阶级的荣辱观以个人利益至上,以个人得失为准绳,以个人主义为基础,把个人功名利禄作为最高荣誉,一切为了个人的目的,甚至不惜违法犯罪。社会主义荣誉观与此相反,认为荣辱与社会利益相一致,个人的所作所为都必须合理又合法,不能与社会的公众利益相悖。因此,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质上就是要求社会成员明理明法。只有明法、知法、守法,才能在社会中严格自律。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要办利国利民之事。一般来说,对待荣与辱的评判是以社会道德为标准的,凡是受到否定、遣责的道德行为就是耻。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是最高利益,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有利的行为,就是道德行为。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最高的荣誉。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人们多办利国利民之事。为国家、为人民作贡献者,必定会得到人民的褒奖和尊重、肯定和赞美。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坚持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相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生的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基础,自我价值是社会价值的表现。一个人如果离开了社会价值,离开人生对社会的贡献、责任,就谈不上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只有把人的全部聪明才智运用到社会奋斗之中,报效祖国,造福于人类,创造人类的社会价值,才能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编辑彭炜   关闭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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