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放宽迁入城(镇)落户条件的意见
为适应加入WTO和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加快我市的城镇化和旅游化进程,根据省委、省政府湘发[2001120号文件《关于做好城市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将逐步改革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二元制”管理模式,促进城乡户口管理一体化。我们本着“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对已随母登记常住户口的未成年子女和子女中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如申请随父落户,都准予落户。 须出具:1、婴儿《准生证》和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申请报告、父母结婚证、父母及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超过18周岁的在校学生需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婴儿,户口登记机关应予落户,并将情况通报当地计生部门。须出具:1、出生证;2、父母居民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3、申请报告。
二、放宽夫妻分居落户政策。一方在我市城区居住,系城镇常住户尸,另一方要求迁入的,准予落户,不受年龄、结婚时间等条件限制。须出具:申请报告、结婚证、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放宽老人投靠子女落城市户口的政策。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的公民,经本人申请,准予到城市落户。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人员原在我市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有居住条件的,允许回原单位所在地落户。对祖籍在我市的外地离、退休人员,只要本人愿意,准予落户。须出具:申请报告、本人及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投靠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投靠人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四、凡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技术业务骨干,本人要求,可将其直系亲属迁入我市城区落户。须出具:本人及随其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证明。
五、凡在我市城镇(含县府所在地城镇)购有商品房或购地建房,并持.有购房合同、票据或房产证,经本人申请,可以从农村迁入城市落户,并保留责任田、地、山林不变。须出具:本人申请报告及随其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六、在城区的建筑业、运输业、饮食服务业、旅游业、修理加工业或被企、事业单位聘用达一年以上者,且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本人要求,可将其户口迁入我市城区落户。须出具:本人申请报告及随其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商 营业执照和注册资金证明与聘用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书。
七、凡在城区务工经商达一年以上者,且有固定租住门面,并具有工商部门的注册和门面出租合同等证件,本人要求,可将其迁入城区落户。须出具:本人申请报告及随其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及门面出租合同书。
八、投资、兴办实业(必须是固定资产投资或建设项目),按每投资5万元落户1个人计算,只要本人愿意,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均可落户我市。须出具:本人及随其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资产评估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
九、港、澳、台商投资兴办实业,经本人申请,可将其内陆的直系或旁系亲属落户我市。须出具:本人及随其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等相关证明。
十、在中专毕业生申请落户须出具:毕业文凭、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和接收单位证明。
十一、审批程序 1、上述各类人员要求迁入县、区城镇的,先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由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负责审批,并签发准迁证。 2、迁入永定城区落户的,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报市公安局户政科审批,由市公安局户 科签发准迁证。
十二、凡跨区、县以上行政区域迁入人员,在派出所领取新户口簿时,应主动向派出所缴销原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并申领新《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