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药、护、技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共4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招聘条件

要求:
(1)、身体条件:男性原则上身高1.65米以上,女性原则上身高1.55米以上,矫正视力达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正常,体检合格。
(2)、医、护、影像类等专业,2005年及以前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者,要求获得执业证书。
(3)、临床护理学专业,对药物过敏者及在本院应聘两次未录取者不予招聘。
二、考试考核面试
1.报名对象参加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临床医学、临床护理学等应聘人数较多的专业,按该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考核面试人员。 3、研究生、护理专业本科、英语(含懂韩语)班护理专业毕业者可免考试。 4、考核面试:报名对象按专业岗位要求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考核和面试。考核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10%。
三、录取使用管理
1、参加考试考核面试人员,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录取。 2、使用管理 (1)被招聘对象按照专业职称或学历,安排在临床相应的专业岗位工作; (2)被招聘对象,招聘后保持一个聘任周期(现为两年)的聘用岗位,一个聘任周期满后,参加全院的岗位申报和岗位竞争。被招聘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管理。
四、待遇
1、被招聘对象实行按岗定酬和月岗位工资制。月岗位工资标准按 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规定执行; 2、被招聘对象享受奖金、保险、福利、职称晋升等。
五、报名及考试考核时间
1、报名时间:2007年 5 月8—14日。 2、报名地点: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人事监察部(联系电话:0744-8231645)。 3、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持推荐表)、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4、考试考核时间:2007年5月15—16日,考试地点另定。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200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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