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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聘请2名专家顾问的公告


2007年4月28日  源自: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阅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湘西地区建立特聘专家岗位制度的实施意见》(湘人发〔2005〕76号),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全省事业单位聘用旅游市场营销专家顾问和环境监测与评价专家顾问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按照湘人发〔2005〕76号文件精神,“湘西地区特聘专家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的原则。对特聘专家岗位,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二、基本条件及岗位职责
按照湘人函〔2006〕88号文件精神,两名特聘专家岗位的具体条件及岗位职责分别是:
1.旅游市场营销专家。岗位条件:旅游市场营销专业或旅游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其岗位职责是:负责指导参与制定旅游产业化发展战略;培养旅游管理和营销人才;协助制定市场营销策划方案,拓展市场。
2.环境监测与评价专家。岗位条件:环境监测与评价专业,高级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其岗位职责是:对我区的生态保护战略指导并就污染防治和重大建设项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对核心景区的客容量及最大承载能力进行科学测算。
 
三、管理模式
根据湘人发〔2005〕76号规定,特聘专家的管理模式是“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特聘专家实现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规定聘用期限、工作任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根据湘人函〔2006〕88号文件精神,我区特聘专家系顾问性质。对特聘专家的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约定聘请的专家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的来我区开展工作。
 
四、有关待遇
根据湘人发〔2005〕76号规定:特聘专家在聘期内享受省政府特聘专家津贴,每人每月由省政府补贴1000元。“我省事业单位现在职工作人员应聘为湘西地区特聘专家的,在应聘期内,其在原单位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另受聘专家每人每月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固定补贴1000元,报销往返的差旅费,并将为受聘专家提供来武工作必需的办公设施及住所。
 
五、招聘有关程序及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条件有意者,请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事局联系、咨询、报名,并将有关资料传真或邮寄至武陵源区人事局。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8日—5月15日。
咨询联系电话:0744—5618860
0744—5618037
传    真:0744—5618037
邮政编码:427400
联 系 人:钟先生   唐女士
2、考察。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专家进行综合考察。
3、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专家人选。
5、与受聘专家签定聘用合同,约定双方责、权、利及义务。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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