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廉办发〔2006〕2号
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治理2007年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的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党组(党委):
《关于集中治理2007年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的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2月21日
关于集中治理2007年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的实施细则
根据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治理2007年春节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的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理清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阶段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此次集中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市直及驻张单位和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擅自驾驶公车(含公车私用)的问题。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部署阶段
牵头单位: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张家界日报社、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
落实单位:各区县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工作任务:
12月25日,动员部署。召开此次集中治理活动的动员大会,下发有关文件。
开展正面宣传教育。要求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强调有关纪律要求,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文件规定:《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湘纪发〔2005〕12号);《关于重申禁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有关规定的通知》(张纪发〔2002〕5号);关于印发《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擅自驾驶公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张纪发〔2006〕7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擅自驾驶公车的暂行规定》情况的通报(张纪通〔2006〕3号);以及市纪委即将下发的有关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的有关文件;此次活动发布的有关通知性文件。此外,还有廉政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这些内容将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刊登。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应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有关文章,开展集中讨论,制造舆论氛围。在新闻媒体上发布通告,公布集中治理活动期间的举报方式。
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解剖典型案件,下发案件通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其中需解剖和通报的典型案件主要包括:武陵源区三位科局级干部擅驾公车导致交通事故案,及慈利县公安局看守所“11.8”交通事故案(由武陵源区纪委和慈利县纪委承办)等2004年以来全市发生的党员领导干部驾车事故有关案件;吴建攀收送红包礼金案(由市纪委检查室承办);今年8月份以来全市查处的13起违规赈酒案(由市纪委党风室承办),将这些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文件通报等形式公之于众。
(二)集中整治阶段
1、2月份侧重整治“擅自驾驶公车”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
落实单位:各区县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工作任务:
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本单位国家公职人员驾驶公车的实际情况进行清理登记,对擅自驾驶公车的进行纠正,并将情况报市自律办;
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案件。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交警部门不定期开展上路检查,并由市电视台进行现场拍摄;对通过监督检查或信访举报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调查,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2、2—3月份侧重整治“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落实单位:各区县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工作任务:
开展自查自纠。发放自查表,由各单位对元旦、春节期间本单位党员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有关情况进行清理统计,将情况报市自律办;
查处案件,收缴钱物。对通过信访举报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收受的有关钱物进行集中收缴。
3、4月份侧重整治“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
落实单位:各区县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工作任务:
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自2006年以来赈酒有关情况进行清理登记,对照有关文件规定查找问题,将情况报市自律办。
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案件。在本月内选择一些机会,到市区各大宾馆、酒店进行明察暗访,由市电视台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拍摄。此外,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市纪委举报电话:8223539、8222015),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属事前或事中的即刻制止,属事后的认真调查处理。
(三)总结讲评阶段
牵头单位: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
落实单位:各区县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工作任务:
通报典型案例,召开讲评大会,完善治理机制。下发通报文件,对在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召开讲评大会,对此次集中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对履行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问题出现较多或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批评。总结集中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继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形成治理包括这几个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在内的党内各种不良风气的有效机制。
三、督查小组及人员构成
这次集中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组成4个督查小组,分别由市委书记刘力伟,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伯俊,市委副书记龚文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汪业元任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陈君武、李新国、向锦云和市纪委常委许云锦任副组长,另从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及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抽调12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纪委4人,其他单位各1人,市直单位纪检组4人)。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刘力伟、陈君武、市委办1名工作人员、市纪委1名工作人员、市直单位纪检组长1名,负责督查永定区及市直党群系统;
第二组:胡伯俊、李新国、市政府办1名工作人员、市纪委1名工作人员、市直单位1名纪检组长,负责督查慈利县及市政府系统(不含政法系统);
第三组:龚文密、向锦云、市委组织部1名工作人员、市纪委1名工作人员、市直单位1名纪检组长,负责督查武陵源区及中央、省驻张单位;
第四组:汪业元、许云锦、市委宣传部1名工作人员、市纪委1名工作人员、市直单位1名纪检组长,负责督查桑植县及市直政法战线。
张家界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