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邓立佳
《湖南省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省水文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是我省水文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必将全面推动我市水文事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水文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它是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的重要技术支撑,在确保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肩负着重要社会责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实施《条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防洪减灾任务更加艰巨,开发与保护关系更加复杂,水文与社会结合更加紧密。水文部门担负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期性、基础性工作,不仅关系到治水事业的发展,关系到依法治水、科学治水战略的实施,而且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施《条例》,是保障水文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济社会越发展,社会对水文的服务需求越迫切,水文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水文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同时,水文发展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条例》明确了一系列保障水文事业发展的制度与措施,必将有力地推动水文事业全面发展。实施《条例》,是加强和规范水文行业管理的需要。水文部门是行使水文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有利于水文活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水文资料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有利于水文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是水文发展新阶段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 切实把握《条例》颁布实施带来的新机遇 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新的治水思路中,水文与社会的关系更加紧密,水文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水文的基础性作用越显突出;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及时、准确的水文监测信息是水资源统一调度的重要依据,大量的基础资料和分析评价成果是流域规划、水资源配置和工程规划设计的基础;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水文的检测与平衡测试工作不可或缺;在水资源保护中,必须通过水文开展水功能区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水量水质综合评价、突发性水污染监测、重要饮水水源地调查与监测等工作;在保障饮水安全中,水文不仅要为农村供水主管部门提供水文监测资料,而且要做好农村安全饮水水源论证工作;在保护环境和旅游资源、恢复自然水生态系统方面,要通过水文监测,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在工程建设中,要为水利水电、道路桥梁、港口码头等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等等,这些工作都需要水文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 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赋予了水文部门更大的责任,各级领导对水文工作更加重视,水文工作具备了较好的发展环境。近年来,国家、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水文事业的政策,加大了对水文的投入,近一步理顺了水文管理体制,为水文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全省水文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由于我市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山林众多,暴雨中心集中在澧水上游地区,决定了水文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同时,由于我市的水文体制长期得不到理顺,决定了水文工作的艰难性和局限性。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次上解决了长期制约水文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管理体制、投入机制、行业管理、监测环境保护等影响水文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为水文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跨越式发展的机遇。当前,我们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更加全面地做好水文服务工作。一是要优化调整水文监测站网。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水利中心工作的需求,通过调整和补充各类水文监测站网,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标准。二是要强力提升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继续开展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引进先进的仪器设备,提高水文测报能力和测报自动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水文水资源信息服务体系。在计算机网络的支持下,形成以市、县(区、市)为重点的分层次、分地域的水文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满足公众对信息日益增长的需要。四是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五是要加快我市水文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实施好《湖南省水文条例》为重点,认真研究和解决水文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尽早落实湘编办[2006]22号文件,成立市级水文管理机构,保障我市水文事业协调发展。 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立法是基础,落实是关键。当前,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既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好促进水文发展的职责,又要更多地支持水文工作,形成促进全市水文事业发展的合力。同时,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水文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条例》的规定,抓紧制定出台相应措施,夯实落实法规的制度基础,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文部门要整合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切实履行法律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水文正常工作秩序,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继续加大对水文的投入,加强水文监测站网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 《湖南省水文条例》的贯彻,既为我市水文事业发展提供了良机,也对水文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维护河流健康、保障生态旅游资源的持续稳定发展、促进人水和谐是水利和水文部门的历史责任,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水文事业发展,使水文工作更好地支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