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武陵源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工程经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及武陵源区建设局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名称:武陵源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
二、 招标编号:XLZB2006-017
三、 工程概况:框架结构,概算总投资650万元,总建筑面积6000㎡。
四、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五、 招标工期:总工期210天
六、 质量等级:合格
七、 投标人资质:报名企业资质应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应为叁级或叁级以上。
八、 本项目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将该款项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凭汇款凭证原件前往报名,否则报名不予接受。在确定入围投标人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09412308092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北门分理处
九、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06年 12 月 6 日至2006年 12 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紫舞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 十、 报名资料及要求: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参加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⑧、五大员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⑨、预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并简要载明款项内容为“武陵源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投标保证金”)。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报名资料须编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
十一、 其他注意事项: 1、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对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不符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投标申请人将不得入围。如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将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 本工程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件报名; 3、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资格预审结果及有关事项将在本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符先生 联系电话:0744-8285530
招 标 人: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74437222 2006年12月6日
关于武陵源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资审情况的公告
武陵源检察院技侦大楼工程于2006年12月11日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审查情况如下: 一、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如下: 1、张家界华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张家界市辉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张家界市宏生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4、张家界天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张家界好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6、张家界永定建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7、桑植县东升建安有限公司 8、张家界华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9、桑植县澧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桑植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慈利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2、慈利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二、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如下: 1、张家界市坤龙建安有限公司 2、张家界好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慈利县城郊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4、慈利县兴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慈利县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6、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长沙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以上为本次项目的资审结果,如果投标报名企业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逾期不予受理。
张家界信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