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关于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6-00039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6-05-22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关于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关于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的政策解读
2026年5月8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张政办发〔2026〕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广大微短剧从业主体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 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微短剧作为当下极具活力和传播力的网络视听新业态,是"文旅+影视"融合发展的新风口。《若干措施》的出台,旨在抢占微短剧产业发展先机,推动微短剧产业与张家界"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深度融合发展,依托张家界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文旅资源,将张家界打造成为全国微短剧创作拍摄的热土和集聚地。
二、 适用对象有哪些?
政策覆盖面广,精准滴灌产业链全环节,主要包括在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内实质开展微短剧活动的四类主体:
市场主体类:从事微短剧核心业务(创作、宣发、IP孵化、衍生品开发等)的企业及机构。
项目与剧组类:在张家界开展取景拍摄、后期制作、创意孵化等全流程活动的团队/剧组。
基地与平台类:建设运营专业拍摄基地、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实训基地的配套机构。
人才类:全职参与张家界微短剧产业的编剧、导演、制片、后期、运营等专业人员。
三、 核心扶持政策"大礼包"解读
(一)降本增效:让企业"留得住、扎下根"
运营奖励:对常态化开展主营业务且运营满1年的企业,择优遴选5家,给予每家15万元一次性奖励。
费用减免:依法依规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
金融赋能:探索设立政府引导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并将微短剧纳入文旅产业发展引导、服务贸易专项资金支持范畴。
(二)真金白银:让好剧"拍得好、播得火"
本土创作奖励:对"张家界文旅元素"占比或植入比例达30%及以上、在国内主流平台首播的原创微短剧,择优支持10部,分档给予一次性创作宣传奖励。
出海传播奖励:鼓励含张家界元素的微短剧出海。海外总点击量超500万,最高奖5万元(每年5部);超2000万,最高奖10万元(每年5部)。
行业活动补助:引进或创办全国性/国际性微短剧节展、论坛、赛事,择优给予10万-30万元一次性补助(每年1个)。
(三)拍戏无忧:让剧组"来得了、拍得顺"
景区免单:经规范报备的剧组,在合规前提下,拍摄期间免除合作签约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费用,本地外地剧组一视同仁。
贴心协拍:依托微短剧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备案审批专属通道、全程帮办代办及"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保姆服务。
(四)筑巢引凤:让基地"建得强、平台优"
基地建设补助: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800万元及以上、具备综合配套服务能力的基地项目,择优遴选1家,给予80万元一次性补助。
平台建设运营补助:对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正式运营后,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常态化运营奖补。
四、申报与监管红线(3项重要规定)
总额管控防套利:同一市场主体年度累计申领本措施各类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同一作品只能由一家主体申报,不可多头申领;多平台播出的,按单平台最高播放量核算,不重复计算。
诚信合规严准入:申报前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或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企业,取消当年度扶持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追回资金、取消2年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试行期限: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期间如遇国家、省级政策调整,将同步衔接执行。
五、 政策亮点总结
"文旅+微短剧"深度绑定:将"张家界元素占比30%"作为内容奖励的重要指标,确保微短剧产业切实服务于张家界文旅宣发。
"全产业链"闭环扶持:从前期的IP孵化、剧本创作,到中期的取景拍摄、协拍服务,再到后期的制作出海、衍生品开发,政策实现了全链条覆盖。
"普惠与择优"相结合:景区免单、政务服务对所有合规主体一视同仁;同时对企业、作品、人才实行"择优遴选、分档奖励",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扶持优质产能。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