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延长张发改价费〔2025〕11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6-00035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关于延长张发改价费〔2025〕11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延长张发改价费〔2025〕11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让社会公众、相关景区及游客清晰了解《关于延长张发改价费〔2025〕11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延长通知》)相关内容,保障政策落地见效,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关于黄龙洞景区门票及游船票价、百龙天梯票价延期的通知》(张发改价费〔2025〕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件)是我委针对武陵源辖区内黄龙洞景区门票及游船票价、百龙天梯票价制定的政策文件。该文件自施行以来,有效保障了景区运营秩序,为游客提供了清晰的消费指引,有效推动了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的规定,我委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评估。经评估,11号文件所规范的景区门票价格政策,与当前我市旅游市场发展实际相契合,相关价格标准仍具有合理性和适用性。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更好地服务旅游市场发展,亟需延长11号文件有效期。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27 号)、《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165号)。该办法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制定机关应当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公布或者延长有效期。基于以上情况,结合11号文件执行情况及评估结果制定本次延长政策。
三、核心内容
《延长通知》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延长对象。明确本次有效期延长的对象为《关于黄龙洞景区门票及游船票价、百龙天梯票价延期的通知》(张发改价费〔2025〕11号)。
2.确定延长期限。根据评估结果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11号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延长后有效期从2026年5月1日延期至2027年5月1日,确保政策衔接顺畅,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3.强调执行要求。明确11号文件在延长有效期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确保政策执行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保障政策的严肃性和适应性。
四、其他事项
《延长通知》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不存在与现行规定冲突的情形。文件印发后,将及时送达张家界茅岩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指导其做好政策执行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说明。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