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执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6-00019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6-03-17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关于执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执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是我市现行文件《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版的通知>》(张财购〔2022〕1号)文件部分内容与省财政厅2025年发布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容不一致。
二是推进交易机制改革,规范集中采购管理的需要。根据《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张发改公管〔2025〕52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我局修订我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三是拟发布新文件的内容,均有上位法的依据,具有可行性。
二、起草的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5〕29号)
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省级预算单位小额零星采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购〔2025〕56号)
三、起草过程
该文件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牵头制定,文件内容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县财政局、法律专家等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形成最终稿,2026年3月13日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
四、主要内容
(一)更新全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明确张家界市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三)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的采购方式。
(四)明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代理。
(五)明确公开招标标准以上的代理。
(六)明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交易的有关要求。
张家界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