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张发改价费〔2024〕71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5-00131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5-11-27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延长张发改价费〔2024〕71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延长张发改价费〔2024〕71号文件
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让社会公众、相关景区及游客清晰了解《延长张发改价费〔2024〕71 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延长通知》)相关内容,保障政策落地见效,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陵源辖区内部分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延期的通知》(张发改价费〔2024〕71 号,以下简称 "71 号文件"),规范了武陵源辖区内宝峰湖景区门票及百龙天梯、天子山索道、杨家界索道、黄石寨索道、十里画廊观光电车、宝峰湖环保车、宝峰湖游船等 7 项景区内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该文件自施行以来,有效保障了景区运营秩序,稳定了旅游市场价格,为游客提供了清晰的消费指引,对推动我市旅游业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27 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的规定,我委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评估。经评估,71 号文件中除百龙天梯服务价格相关规定外,其余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政策与当前我市旅游市场发展实际相契合,相关价格标准仍具有合理性和适用性。若到期停止执行,可能导致景区价格管理出现空档,影响旅游市场稳定。为确保政策连续性,更好地服务旅游市场发展,特出台《延长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27 号)。该办法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制定机关应当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公布或者延长有效期。本次延长严格遵循该规定,结合 71 号文件执行情况及评估结果制定。
三、核心内容
《延长通知》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延长对象。明确本次有效期延长的对象为《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陵源辖区内部分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延期的通知》(张发改价费〔2024〕71号)。
2.确定延长期限。根据评估结果及实际工作需要,明确了71 号文件中除百龙天梯服务价格相关规定外,其余景区门票及交通运载工具服务价格政策有效期延长1年,延长后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止,确保政策衔接顺畅,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3.强调执行要求。明确71号文件在延长有效期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确保政策执行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保障政策的严肃性和适应性。
四、其他事项
《延长通知》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不存在与现行规定冲突的情形。文件印发后,将及时送达武陵源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工信局,并指导其做好政策传达和执行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说明。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