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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门山景区天门山索道、上段扶梯、下段扶梯、环保车、山顶吊椅等服务价格延期的通知》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5-00021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 《关于天门山景区天门山索道、上段扶梯、下段扶梯、环保车、山顶吊椅等服务价格延期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天门山景区天门山索道、上段扶梯、下段扶梯、环保车、山顶吊椅等服务价格延期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期,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天门山景区天门山索道、上段扶梯、下段扶梯、环保车、山顶吊椅等服务价格延期的通知》(张发改价费〔2025〕13号)文件,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因核定天门山景区天门山索道、上段扶梯、下段扶梯、环保车、山顶吊椅等服务价格文件即将届满,为保持价格持续稳定,规范价格收费行为,需重新下文明确。市发改委通过调查研究,考虑到上述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执行期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加上天门山景区目前正进行大规模投资改造,若按照有关政府定价程序规定启动成本监审工作,成本监审结论情况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且成本监审情况是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依据,对定价的科学合理性影响较大;为确保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经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天门山景区天门山索道、上段扶梯、下段扶梯、环保车、山顶吊椅等服务价格继续按相关原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制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是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的《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165号)、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号)、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三、主要内容

  (一)同意天门山景区天门山索道、上段扶梯、下段扶梯、环保车、山顶吊椅等服务价格继续按张发改价费〔2020〕55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优惠政策按《关于我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张发改价费〔2024〕2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