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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4-00123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4-12-17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关于《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一、工作背景

2023年3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落实张家界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最新要求,规范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按照《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2023年6月,张家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张家界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5月29日,由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组织在长沙市召开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成果动态更新第一轮技术帮扶座谈会,2023年6月25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此项工作的推进会,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划定从2018年开始,由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本次动态更新工作在此基础上,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在和各单位的对接中获得了大量的支持。

至2023年底,前后共参加了六次省级层面对接以及三级市级、区县及工业园区层面的对接,2023年7月4日、7月2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对张家界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别进行了初审及集中评审,最终顺利通过并完成省厅备案。2023年9月15日,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在张家界市组织召开了张家界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成果技术评审会。按照上级要求,待市州正式发布成果后,交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备案。

三、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更新成果,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主体功能、生态环境形势研判,符合实际、与时俱进,以湖南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为技术指导,对张家界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进行相应更新和调整。

本次环境管控单元动态更新的划定方法与上一轮一致,保持阈值划分法不变,在原环境管控单元的成果上,以湖南省国土三调和省民政厅2022年行政简册确定的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依据《关于发布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更新张家界市省级以上园区重点管控单元,数量保持3个不变,面积由7.13km2增加至9.0672km2

张家界市乡镇行政区划由72个调整至73个。环境管控单元由29个调整至3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由14个增加至16个,面积占比由58.65%调整为61.78%,面积占比增加了3.13%;重点管控单元8个数量不变,面积占比由14.16%调整为12.73%,面积减少了1.43%,其中园区单元3个保持不变;一般管控单元由7个增加至8个,面积占比由27.19%调整为25.49%,减少了1.70%。

本次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依据包括湖南省和张家界市相关的最新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张家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张家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张家界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张家界市"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张家界市"十四五"矿产资源发展规划》、《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工作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