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4-00111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4-10-08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房地产开发投资大幅下滑,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下降,虽然中央和各部委频繁释放积极信号,行业政策环境进入宽松周期,但市场刚性需求有限,投资购房热情明显降温,改善性购房观望情绪较重,行业整体下行,有必要出台若干政策措施。
省房地产平稳健康和安全运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各市州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调研会商
省工具箱印发后,市住建局走访调研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和建议。6月24日,将工具箱发相关责任单位征求选用和修改意见。7月3日,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并根据企业和部门意见草拟了政策措施的初稿。
(二)专题研究
8月28日,赵云海副市长召开专题会研究,各单位负责人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我局根据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决策审定
9月6日,对修改完善的政策措施文本提交王洪斌市长召开的保交房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专题会议审议,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政策措施。
三、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大力支持住房消费、严格控制增量、进一步优化存量、提高供应质量等方面推出涵盖土地、金融以及消费等领域的18条措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结合《张家界市加快推进永定城区人口聚集的若干措施》第14条、《关于推动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相关内容,此条政策已落地实施。
2.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认房不认贷”政策已施行,新增“以旧换新”“以租换购”的可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政策。
3.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对已实施的契税、个人所得税政策进一步明确,并结合《张家界市加快推进永定城区人口聚集的若干措施》第15条,实施住房贷款或者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盘活存量房屋和存量房地产用地。继续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等相关资金收购适量的存量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
5.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结合《张家界市加快推进永定城区人口聚集的若干措施》第15条,实行新落户人员购房契税补贴,扩大到新落户各区县城区人员。
6.支持“带押过户”“以旧换新”。实施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推动可跨银行办理覆盖房地产用地等各类不动产的“带押过户”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地方国企、中介机构开展房屋“以旧换新”业务。
7.保障进城购房农村户口居民权益。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学手续,原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权益不变。
8.完善吸引外地人口购房支持政策。沿用落实《张家界市加快推进永定城区人口聚集的若干措施》的有关条款。
9.促进非住宅商品房租售。经批准可以按“商改住”进行规划修改,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更土地规划条件,并可以适当降低商住配比等支持政策。
10.化解地下车库(位)库存。继续推进地下车库(位)办证,实行100%契税补贴。
11.调整优化商品住房项目车位政策。商品住房项目可以销售的产权车位与商品住房同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
12.积极支持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对建立在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项目库,争取国家财政性资金支持。
13.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力度。沿用落实《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的四条措施》的有关条款。
14.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根据“白名单”审核条件要求,应推尽推,推动"白名单制度"常态化,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15.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支持经营性物业贷款。
16.实行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
17.合理优化企业税收缴纳方式。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情形。
18.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保持信贷平稳有序投放,满足合理的市场供需关系。
实行期限从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