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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4-00096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4-10-28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张家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涉清理工作的通知》(张司函〔2024〕6号)文件要求,需对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我局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起草过程

1.征集意见。在收到张司函〔2024〕6号文件后,我局召开了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部门。最后在汇总各科室各部门清理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2.党组会签。因近期单位无召开党组会计划,故于10月28日完成党组会签。

三、主要内容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清理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确定并宣布《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等7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废止《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1个规范性文件;确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创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5个文件失效。明确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