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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调整张家界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4-00072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关于调整张家界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调整张家界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二、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三、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内休假,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者按照用人单位指派从事劳动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四、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适用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适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五、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项目: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

   (四)用人单位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六)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六、法律依据

   1、《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

   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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