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4-00070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关于规范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规范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近日,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张发改价费〔2024〕53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政策精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张发改价费〔2022〕1号)文件已届满有效期,同时2024年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4〕12号),为确保省里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精神落实落细,持续推进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满足社会和家长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质量,需重新下文明确。
二、制定依据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印发的《湖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4〕12号);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号);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三、主要内容
明确课后服务范围。按政策规定,课后服务仅限于义务教育学校。
调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张家界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4元,每期按实际课时收取,其中小学每学期每生不超过700元,初中每学期每生不超过800元。
规范课后服务行为。进一步明确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流程、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等。
明确执行时间。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执行期间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