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延期过渡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3-02181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3-08-15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延期过渡的政策解读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延期过渡的政策解读
现将《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张政发〔 2018〕)7号)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张政发〔 2018〕)8号))(以下简称"两文件")文件延期过渡说明如下:
一、延期过渡的必要性
"两文件"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 6 月 5 日发布,均超过有效期(五年),已失效。目前,正对"两文件"进行修订,修订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已进行合法性审查,待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方可颁布实施。现 2023 年第三批次项目(中优南大门)、 邢大公路连接线(国家卫片下发违法用地整改图斑)等项目,因处在征地拆迁政策空档期,无法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完成征地补偿 安置协议签订,造成用地资料不全,无法上报省政府批准用地手续。 为不影响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在我市新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政策出台之前建议继续延用"两文件"进行过渡。
二、延期过渡的依据
"两文件"延期过渡符合法律规定,我局已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已书面同意"两文件"延期。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