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3-02169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3-09-12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
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14年7月1日施行的《张家界市武陵源核心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办法》为景区在车辆管理中提供了依据,发挥了积极作用,确保了景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但作为规范性文件却有着较强的时效性要求,随着我区在疫情之后旅游强劲复苏,车辆迅猛增长,管理矛盾突出,适应新形势下的景区内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迫在眉睫,需要出台与之相匹配的规范性文件。
二、《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起草依据
为保障景区内车辆通行秩序和安全,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在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前提下,结合之前施行的《办法》,武陵源区政府办、张管局综合部、市交警直属二大队联合成立专班,组织起草《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武陵源区司法局全程提供了司法保障和支持,潘勇副区长亲自指导办法制定和起草工作,在形成统一意见后于2023年4月7日至17日在武陵源区政府门户网站面向广大网友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7月25日,在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召开了《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听证会,听证代表共20名,其中2名代表请假,分别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通管理工作者、景区内单位领导、环保客运公司管理人员、管委会代表、居民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现场共征集到了45条意见和建议,经过收集整理,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办证要简化程序、方便快捷;二是单位的办证数量能够适应工作需要;三是禁行、限行时间;四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在广泛听取各位代表和相关领导的意见后,专班多次组织会议,充分酝酿,形成了现在的《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送审稿)》,2023年8月8日,经区政府第八届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主要规定通行证核发原则和程序、通行管理、监管与责任,与2014年施行的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改动:
(一)整合条文。将2014年施行的办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整合成现行文的第二十一条。
(二)管理范围延伸。将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办法改为景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对非机动车也纳入管理范畴,在景区内全时段禁止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通行。
(三)资格审查更严。驾驶人或车辆有违法记录和道路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得办理通行证,对于办理长期通行证的,需要区政府办和张管局共同审核把关。
(四)细化世居户办证范围。办证范围只局限于现在居住的世居户,对于搬迁出景区的世居户不再办理。
(五)明确禁行时间。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假日和暑期(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早八点至晚八点禁止在景区内通行。
(六)管理力度加大。经批准进入景区的车辆,不得实施影响交通安全和影响景区管理秩序的行为,不仅依据交通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各警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管理,适用法律范围更广,管理力度更大。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