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2-05521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加强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
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2年4月1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龙铁军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奇峰广场、宁邦广场项目建设有关问题。龙铁军在会上指出,承办首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是促进张家界市高质量发展和旅游产业跃升的重大机遇,是全面展示张家界形象、提升张家界美誉度的重要平台,是对张家界市旅游发展、基础设施、环境面貌、精神状态、服务水平的一次集中检阅。提到奇峰广场建设的具体问题(施工车辆占道、夜间施工等问题),要求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警支队进行现场调研,借鉴长沙等地做法,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最大限度给予施工便利。现对起草《关于加强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通告》的必要性
(一)响应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需要;
(二)响应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需要;
(三)促进“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在我市成功举办的重要举措之一;
(四)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交通需求,即:交通秩序井然,交通便利,人民群众出行方便;
(五)解决市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一系列交通问题及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之重要举措;
(六)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市民的交通文明安全意识参差不齐,闯灯越线、逆向行驶、乱停乱摆、酒驾毒驾、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通过整治,将进一步提升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力争实现市中心城区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亡人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使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七)因城市发展,南庄坪区域已纳入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原通告(2014年3月13日发布的)已不适应。
(八)原通告(2014年3月13日发布的)禁行时间7:00-20:00,影响民生(一是与中小学生上学时间有冲突,二是与机关单位、企业员工上班时间有冲突),已不适应,应予调整。
二、起草过程
我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订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条例》(2014年3月2日国务院第五次修订)、《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起草了《通告(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部门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经与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要求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渣土车及工程车所属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代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参与的座谈会。经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决定,于4月27日下午在支队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座谈会。会上,市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赵珍荣作“通告”起草说明,交管科科长黄民主宣读《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送审稿)》,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渣土车所属单位代表、司机代表、管理单位代表均作了发言,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支持《通告》的发布。发言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一)许玲莉:城区外环区域的工程车、渣土车通行时间调整为9:00-16:00的建议已采纳;
(二)徐智晖:对出租车临时停靠时间问题要表述清楚的建议已采纳,对即停即走的车辆限时3分钟。
(三)与通告无关的发言内容未予采纳。
最终形成《通告(送审稿)》。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