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张政办明电〔2017〕17号
市直机关各单位:
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市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从10月1日起,市直机关恢复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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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27000/2017-00166 | 题材分类: | 政务公布 | 发布日期: | 2017-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长期公开 | ||
名称: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张政办明电〔2017〕17号
市直机关各单位:
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市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从10月1日起,市直机关恢复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