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德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德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政人〔202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德献同志任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高志军同志的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李海军同志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王建新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模强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鲍小恒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陈初赞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昌顺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秦玮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斌武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章波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朱洪同志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盛孝辉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欧松灵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叶晓明、周晶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尹志坚同志的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林世凯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兴平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庹友明、张鸿飞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寇杰同志任市数据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鲜艳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星春同志任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谷占亚同志任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章利同志的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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