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坤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杨坤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政人〔202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坤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待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锋辉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志军同志任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熊四清同志的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汪涌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田洪曼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爱众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覃婧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严军、朱俊同志的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宋琳霞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玥卿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谷佶晖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局长职务;
吴勇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孙泽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潘勇同志任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局长职务;
龙军平同志任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局长;
张斌同志任市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炼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符文林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献军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石俊亮同志任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
免去李克峰同志的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卫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唐林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曾鑫德同志任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婕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选斌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钟吉波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向晓燕同志的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汤文捷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袁卫群同志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赵田琼同志的市人民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杜乃华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张晨曦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贵月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邢祖凡同志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海林同志的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丹同志任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朱韶东同志任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副总经理的任职,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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