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星子溪等7条跨区县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要求,我市依法划定了星子溪、青龙沟、三官寺、洪砂溪、苦竹河、磨子峪、干溪沟等7条跨区县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现按照程序予以公告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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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要求,我市依法划定了星子溪、青龙沟、三官寺、洪砂溪、苦竹河、磨子峪、干溪沟等7条跨区县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现按照程序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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