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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水利局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区鱼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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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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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水利局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区鱼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0〕8号)《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开展国有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联合审核的通知》(湘水函〔2021〕94号)精神,张家界市水利局会同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12月对《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鱼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划界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将审核意见印发给各单位,下步,将划界方案报请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告。

附件:张家界市永定区鱼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审核意见 

 

 

                                                       张家界市水利局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张家界市永定区鱼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审核意见

 

2024年12月7日,张家界市水利局会同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张家界市主持召开了《湖南省张家界市鱼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方案》(以下简称《划界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永定区水利局、桑植县水利局、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划界方案》主要内容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划界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专家签字确认,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划界方案》。主要审核意见如下:

一、划界的必要性

鱼潭水库位于澧水干流中游河段,北距桑植县城24km,东距张家界市城区30km。水库集雨面积3473km2,总库容1.215亿m3;正常蓄水位250m,相应库容1.157亿m3,属大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为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

依法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是水利基础设施实现有效空间管控的必然途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开展水利工程划界是必要的。

二、划界依据及原则

(一)同意水利工程划界依据。鱼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湘水办函〔2020〕227号)的有关规定划定。

(二)同意水利工程划界原则。鱼潭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尊重历史、符合实际的原则。

三、划界技术基础

(一)同意水利工程划界成果采用的坐标体系及高程基准。鱼潭水库工程划界工作成果的坐标体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二)基本同意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底图制作成果。鱼潭水库工程划界采用湖南省1:2000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作为基础底图,通过整合1:1000基础地理信息、澧水及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鱼潭水库库容复核、鱼潭水库征地移民等已有资料,采用外业补充测绘、实地测量等方式进行补测更新,形成最终的划界工作底图。鱼潭水库划界要素补充采集成果基本可靠。

四、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一)基本同意鱼潭水库管理范围线划定成果。

1.库区:采用原设计20年一遇设计洪水回水成果(设赔偿线)划定。

2.大坝枢杻、发电厂房:1)大坝左岸管理范围线从坝端开挖线外延150至鱼潭水库工程区勘界成果图边界线坝脚线向下游延200米;(2)大坝岸管理范围线从坝端开挖线外延100米,坝脚线向下游延200米;(3)泄水建筑物管理范围线沿泄水建筑物工程区域外沿线向外延至鱼潭水库工程区勘界成果图边界线;(4)大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管理范围线沿大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区域外沿线向外延100m至鱼潭水库工程区勘界成果图边界线;(5)大坝右岸引水发电系统管理范围线沿大坝右岸引水发电系统区域向外延60m至鱼潭水库工程区勘界成果图边界线。

(二)基本同意鱼潭水库保护范围线划定成果。

1.库区:保护范围线采用库区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2.大坝枢杻、发电厂房:(1)大坝保护采用大坝左岸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2)大坝保护范围线采用大坝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3)泄水建筑物保护范围线采用泄水建筑物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4)大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保护范围线采用大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5)大坝右岸引水发电系统保护范围线采用大坝右岸引水发电系统管理范围线向外延100米。

(三)鱼潭水库工程的划界成果矢量数据基本合理、可靠。鉴于划界工作存在实施时间短、底图精度不高等不足,矢量数据成果与实际地形可能存在一定出入,有关单位应在成果公示期和实物划界期,依据上述划界标准及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界桩和告示牌位置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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