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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送审稿)》听证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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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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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报告书

一、听证案由

    《张家界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送审稿)》听证。

二、听证主持人

唐纯猛 张家界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三、听证记录人

    汪  琦 张家界市住建局工作人员

四、听证会基本情况(附笔录)

2019年8月27日上午9点至12点,在张家界市住建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张家界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送审稿)》听证会。参会人员有:市人大环资委贾宏图、马儿山村杨远程、市交通局向延霞、市司法局郭茎松、市财政局赵刚、四都坪乡李巍、市政协委员彭双全、市林业局丁宁、供电公司佘熙、市政府办李若滔、市自然资源局旷涛、市政协王作新、市文旅局邓涛、市民代表刘绍峰、市人大代表王攀、龙洞湖村杨英勇、沅古坪镇欧平、市水利局杨颖、市农业农村局刘英、市民代表赵桂林、市人大法制委董府宁、市公安局武能。

五、各方面的主要意见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旷涛:一是要考虑节约用地原则;二是8月26日土法修改已经通过,建议第五条做出调整;三是考虑历史占地问题,是否此次对历史占地作出详细规定;四是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有没有必要列入禁止区?五是“四到场”是否要单列?

2.市人大环资委贾宏图:一是要吸纳土法修改成果;二是要提高可操作性,能归纳的尽量归纳。

3.市政府办李若滔:一是监督管理要进一步清晰,第四条二款应当删去“或指定”,同时加上“安排专业人员或经验丰富人员”;二是程序应进一步简化,应删去“百分之七十农户签字同意”的规定;三是规划设计需进一步到位;四是引导措施需进一步加大。

4.市农业农村局刘英:虽然土法修改后将农村宅基地管理权交给农业农村部门,但土法第五条没有修改,土地审批权仍然在自然资源部门,我们没有抓手,为切实搞好农村建房工作,主管部门应由自然资源部门承担,农业农村部门不宜担任主管部门。

5.市公安局武能:建议建房审批取消与户口挂钩。

6.龙洞湖村杨英勇:继续简化审批程序;完善设计方案;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有序建设。

7.市财政局赵刚:建议一是将第21条、第22条、第23条(集中配建公共设施)摆在首要位置,其次才是乡镇部门怎么去管;二是第三章在条例最终发布后,受众是广大农村居民,为便于普通老百姓都能看懂,建议从农村居民申请资格条件,应提供的材料明确,对乡镇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进行规范;三是第一章第二条中的房屋要界定范围,开宗明义,然后再在以后的表述中简称“房屋建设”。

8.市水利局易帆:建议第8条在河道和溪流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河道、溪流自然举线的水平应间距符合蓝线规划要求。

9.市政协委员王作新: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农民建房成本。

10.国家电网张家界公司佘熙:建议一是第12条第一款,履行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无房户建议改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享有了权利且履行了义务的无房户”或“履行了本集体经济组织义务的无房户”。因为履行权利的说法不恰当;二是第8条最后一款,建议在“安全距离的要求”后加“应当避免房屋修建的过程中侵入电力设施保护区,造成触电点事故”;三是目前只有乡镇政府出具了“合法建筑”的证明文件,我司才接受用电申请,进行供电,但私搭接线用电屡禁不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条例的推进实施对供电公司是重大利好,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和供电秩序的维护,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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