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张家界空港口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
- 索引号:427000/2026-00023
- 统一登记号:ZJJCR—2026—0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布日期:2026-07-27
- 生效日期:2026-07-24
- 信息有效期:2031-07-24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文 号:张政通〔2026〕3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张家界空港口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
ZJJCR—2026—00002
张政通〔2026〕3号
为了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境入境,确保张家界空港口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明确张家界空港口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一)出境方向: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从海关出境行李查验区后至国际出境飞机舱门区域,包括边防检查候检区、边防检查查验区、边防检查验证台后方工作区、边防检查验证台至国际出境飞机停靠廊桥、廊桥至舱门、远机位旅客等候登机区等出境旅客自海关出境行李查验区至登机前行进路线所经区域。
(二)入境方向: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从国际入境飞机舱门至边防检查验证台后方工作区区域,包括国际入境飞机停靠廊桥、生物信息前置采集区、夹层至一楼边防检查候检区、边防检查查验区、边防检查验证台后方工作区、远机位旅客下机到达区等入境旅客下机后至边防检查验证台后方工作区前行进路线所经区域。
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要求
(一)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
(二)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会同口岸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标志线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岗亭,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三)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应当接受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检查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出。对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出境入境人员,凭出境入境证件放行。
(四)因工作需要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口岸查验单位、口岸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公职人员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应当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其他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必须经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批准,并接受其检查和管理。
(五)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与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执法协作,确保口岸限定区域内各类案(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口岸安全畅通。
三、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今后,张家界空港口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限定区域如需调整,由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