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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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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张政办发〔2020〕15号文件的通告
张政通〔2024〕1号
ZJJCR—2024—00001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住房供应结构,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20〕15号)。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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