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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张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的通告

  • 索引号:427000/2021-00042
  • 统一登记号:ZJJCR—2021—00008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布日期:2021-07-01
  • 生效日期:2021-07-01
  • 信息有效期:2026-07-01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文 号:张政通〔2021〕3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张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的通告

张政通〔2021〕3号

ZJJCR—2021—00008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持政令畅通,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19〕12号)。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