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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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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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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函〔201576号)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强化服务意识,突出环境质量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力度,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工作

按要求,我局对执掌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梳理,对所有的行政权力、行政责任进行认真清理。经清理,我局上报行政权力98项,经审核,保留76项,取消7项,删除15项,同时根据市审改办的要求,对拟保留但暂未实施的22项暂不公布。审核后,我局公布5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6项。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完成并经市审改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我局一是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上进行公开,让群众知晓我局的责任和义务;二是组织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学习,让全部干部职工进一步弄清权力和责任界限,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力范围,做到不乱作为,防止不作为。目前,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正按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相关要求实施。

二、认真做好项目行政审批工作

经清理,我局保留行政许可项目6项,取消1项。所保留的项目在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并结合网上电子政务系统进行了流程再造。2015年以来,我局共实施行政审批项目90个,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75个,排污许可证4个,危险废物转移许可3个,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8个。在实施行政审批项目时,我局坚持做到:

一是“一个窗口对外”,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我局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在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结。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双重告知制度》,即行政许可相对人就我局职权范围内的其个别行政许可事项提出申请,在受理时,除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本次行政许可应当注意的相关事项外,还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我局职权范围的其他行政许可项目情况。通过“一次性告知”和“双重告知”制度的实施,提高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办事效率。

二是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从受理、拟作出决定,作出决定都分阶段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告之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和时限。所涉项目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以充分维护申请人和权利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未擅自设置前置条件和增加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未变相设立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期限严格按照我局承诺的期限执行,未发现超期办结情形。所有行政许可的文书均执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严格财经纪律,防止乱收费。根据规定,我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未设立收费依据和标准。经自查,我局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首先,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许可项目资料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审批,是否按时办结,是否乱收费等方面。其次,加强外部监督,防止许可内容与具体实施“两张皮”,防止批小建大,批甲建乙,不按许可要求实施现象发生。我局结合环境计划执法,环境安全大检查等行政对行政许可相对人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从事前监督延伸到事中、事后监督。

三、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1.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建立了张家界市空气环境质量数据链接,实时向公众公布空气环境质量指数。公布了2014年度张家界市环境质量公报和2014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编写了2014年度张家界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年报并予以公开。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23条,内容涉及行政许可、政策法规、环境管理、监督性监测等方面。

3.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畅通网上投诉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认真查处公众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做到及时接报,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今年1-11月,共受理各类投诉300件,其中市长信箱投诉22件,现已基本处理完毕。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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