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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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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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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80号,电话:8223048)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我局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各项信息进行了梳理与公开。本年度共计,新制作与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梳理行政许可事项46项,行政许可处理657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14项,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公开43件。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项,12项申请人为自然人,1项申请人为商业企业,并对所有申请均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负责的协同工作机制,要求各科室依法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

-136

6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49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39

29

14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

3159.9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省级目录清单事项不合理的问题。省级目录中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共有224个事项,存在的问题:

1.复设置,共11个事项重复设置;

2.有些事项应取消,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事项清单中还有“住房转让手续费征收”“房屋登记费征收”等;

3.有些事项应调整,如“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应调整为农业部门职责;

4.是有些事项设定依据错误,如“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的设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是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的行政处罚;

5.是有些事项应补充,如原住建系统职责的违反规划法的行政处罚,未纳进来;

6.是父项、子项设置不合理,父项“探、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是指使用费,下设的子项“采矿权价款”“探矿权价款”不属于使用费范围;

7.是行政征收的收费项目设置有点乱,可否考虑参照财政部《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9]42号)。

下步改进:我局会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目录清单事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让目录清单事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中各业务科室的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深度不够。

下步改进:进一步要求各科室依法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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