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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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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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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和服务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写本报告。报告数据主要来自全市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单位,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张家界市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和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法定政府信息。各级各部门对照《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分类设置了规划统计、预算决算、收费项目、重大项目、应急管理、重大民生、监督检查、公务员招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17个条目,其中重大民生、监督检查覆盖了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布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内容,制作8期会议图解,公开28件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2期《张家界政报》。集中公开了各级政府部门职能职责,依托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布各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可查询办理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数据”专栏,公布张家界市2019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2期《张家界动态》统计月报并提供数据下载。

(二)强化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坚持实行出台重要政策措施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先后发布16篇政策解读;在公布各类统计数据时,对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农村经济形势、消费市场、电力消费等重点内容配套发布统计分析文章,方便公众解读。开设“问政”专栏,通过“市长信箱”办理留言432条,办结380条,公开答复233条,开发“智能问答”功能方便公众即时咨询;开展“我为张家界市‘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等调查征集21期,公布调查结果2期;完成1次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通过12345政府热线受理事件89783件(咨询投诉类占比49.6%),当年办结89783件,办结率为99.98%,综合满意率为92.7%。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如何申请、怎样办理、多久答复、如何收费、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细节,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进行规范,答复内容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有效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受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7件,当年办理226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其中市本级受办理38件,当年办理3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发生行政复议13件(市本级2件),均已审结;发生行政诉讼17件(市本级1件),已审结15件(市本级1件),尚未审结2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专栏姓专”的要求,市、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要素进行了规范完善;制定《张家界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发布各区县2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形成公开标准目录范本。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印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政府办公室、网信、公安等单位相互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隐患排查、舆情监测、内容保障、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完成了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集约化工作完成后全市政府网站个数从169个整合至36个,市级和各区县政府网站基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统一运维并同步部署了IPV6改造;部署了专业防火墙、网页防篡系改统等必要的安全设备,对政府网站24小时不间断监测。建立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清理整合,保留政务新媒体147家。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4个区县人民政府、34家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市高新区均依法编制公布本地区或本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市、区县政府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全年对全市政府网站共抽查285次、每次抽查率为100%,电话督办300余次,对全市政府网站标识码、备案信息、栏目链接地址等信息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对政务新媒体实行周监测、季度通报机制,下发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3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718

707

13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396

3192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49

-795

7538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5

+3093

124739

行政强制

96

+197

1988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731

22813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9

22

0

5

2

12

2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6

20

0

5

2

12

2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2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85

22

0

5

2

12

2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1

3

0

13

5

2

3

2

12

3

0

1

1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全市范围来看,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内容“泛化”“碎片化”等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市对照《条例》要求,结合网站集约化建设,指导推动区县、市直部门统一调整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分类、集中公布法定政府信息。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指导区县、市直部门打造权威统一的信息公开专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和针对性,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相互链接、形成集群,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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